关于被殴打后申请伤情鉴定费用的承担问题,需根据案件性质和诉讼阶段进行区分:
一、公安机关委托的鉴定(刑事案件)
-
公安机关承担费用
若伤情鉴定由公安机关委托法医进行(如刑事立案调查),则费用由公安机关承担。
-
特殊情况
若公安机关委托外部司法鉴定机构,费用同样由公安机关负担。
二、民事诉讼中的费用承担
-
一般原则:先垫付后承担
-
起诉方垫付 :通常由提起民事诉讼的一方先行垫付鉴定费用。
-
败诉方承担 :诉讼结束后,根据法院判决,败诉方承担全部或按比例分担费用。
-
-
责任比例分担
若双方均有过错,费用按责任比例分担。例如,一方主要责任、一方次要责任,则分别承担主要和次要部分的费用。
三、其他注意事项
-
协商解决 :双方可协商确定费用承担方式,协商一致可变更原定方案。
-
证据责任 :根据《诉讼费交纳办法》第十二条,承担费用的一方需对鉴定结论等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建议当事人及时联系公安机关或律师,根据案件进展和诉讼阶段,依法主张权利并明确费用承担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