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的行政级别为 副省级建制 ,这一结论综合了官方文件及权威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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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明确表述
多个官方渠道(包括伊犁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均明确标注伊犁州为副省级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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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架构支持
伊犁州下辖两个地级行政区(阿勒泰地区、塔城地区)和11个县市,其行政权限覆盖范围远超普通地级市,符合副省级行政区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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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与现实依据
伊犁州是新疆唯一既辖地区又辖县市的自治州,这一特殊结构使其在行政级别上高于普通地级市,但未达到副省级标准。
总结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是新疆唯一的副省级建制自治区,其级别介于地级市与省级之间,但官方文件中未明确使用“副省级”这一称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