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
精神病人因精神障碍实施侵权行为时,其侵权责任承担及赔偿方式如下:
一、责任承担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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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人承担主要赔偿责任
精神病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侵权行为需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 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如未成年的精神病患者,由其配偶、父母、子女等近亲属担任监护人;
- 其他近亲属或组织 :在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监护人或监护人无法履行职责时,可经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民政部门同意担任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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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优先原则
赔偿优先从被监护人本人财产中支付,不足部分由监护人承担。
二、赔偿项目及计算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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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赔偿
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 - 医疗费 :依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凭证确定,赔偿义务人需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承担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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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工费 :根据受害人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计算,可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同类行业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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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费 :按护理人员收入或当地护工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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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费 :实际发生的就医或转院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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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或死亡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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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赔偿 :需赔偿辅助器具费、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及后续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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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赔偿 :包括丧葬费、死亡赔偿金及被扶养人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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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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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人责任减轻
若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如及时就医、妥善看管),可减轻其侵权责任。2. 财产不足的处理
被监护人无财产时,由监护人赔偿;监护人财产不足时,可能涉及其他财产代位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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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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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歇性精神病人 :精神正常时犯罪需负刑事责任,但赔偿仍由监护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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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或完全丧失辨认能力者 :需根据《刑法》相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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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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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 :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损害,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有财产者优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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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十八条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控制行为时犯罪,不负刑事责任,但需强制医疗。
以上内容综合了《民法典》《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确保赔偿程序的合法性与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