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1日起强制实施
关于医保追溯码的规定,综合权威信息整理如下:
一、追溯码的强制实施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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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1日起 :医保定点医药机构需全面实施药品追溯码扫码结算,覆盖住院拆零药品、中药饮片、中药颗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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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1日起 :所有医药机构(含零售药店、工伤康复机构等)需实现药品追溯码全量采集上传。
二、适用范围与豁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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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采集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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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药、中成药、医疗器械、耗材等需全程扫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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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内的药品(中药饮片、配方颗粒、院内制剂等)及拆零发放药品必须带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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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散注射针剂等特殊药品需纳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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豁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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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院内制剂等传统药品暂不强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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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无追溯码的药品(如部分小规格药品)无需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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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数据上传与监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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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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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需在药品上市时完成追溯码赋码,并上传至全国统一医保信息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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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机构需准确采集、核验追溯码并定期上传,确保数据完整性和唯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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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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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扫码或上传不完整的医药机构将取消门诊统筹结算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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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溯码重复或虚假记录可能导致药品召回、罚款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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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应用拓展
追溯码将广泛应用于医保目录谈判、商保目录制定、药品集中采购等领域,助力构建全链条可追溯体系。
五、对医药企业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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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规成本 :需投入技术升级和人员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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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优势 :合规企业可通过数据共享提升药品可追溯性,增强市场竞争力。
以上规定旨在打击药品欺诈、保障用药安全,并推动医药行业规范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