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船舶保险的承保范围根据险种不同有所区分,主要分为以下两类:
一、全损险承保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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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全损
覆盖船舶因火灾、爆炸、沉没、搁浅等导致的完全损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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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定全损
包括船舶搁浅、触礁、沉没等情况下,虽未实际全损但已无法继续使用或修理的损失。
二、一切险承保范围
在全损险基础上扩展,增加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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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损失
覆盖船舶因碰撞、火灾、自然灾害(如台风、地震)等导致的部分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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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费用
包括施救费用(为防止或减少损失而产生的合理费用)、救助费用(第三方救助产生的费用)、共同海损(船舶为共同利益而支出的特殊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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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险责任
根据合同约定可增加战争险(战争、内战、罢工等)、海盗行为险、罢工险等特殊风险。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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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赔额条款 :部分损失需扣除免赔额后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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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别选择 :全损险仅限船舶全损,一切险覆盖全损和部分损失,需根据风险需求选择。
以上信息综合了人保船舶保险条款的核心内容,具体承保范围以实际合同条款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