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自己离职是否算解除劳动合同,需结合具体情况判断:
一、主动离职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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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解除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或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双方协商一致即可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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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方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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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劳动合同法》第3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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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因用人单位未依法支付报酬、未提供劳动保护等情形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法》第38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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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自动离职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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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视为劳动合同解除
自动离职是劳动者擅自离岗的行为,不属于《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解除”情形。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劳动合同的解除需经双方协商一致或符合法定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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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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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仍需办理工作交接、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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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可依据《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现废止)或《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对擅自离职者作出除名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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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特殊情形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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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辞职 :通过微信等电子方式辞职,若用人单位要求办理离职手续,则视为单方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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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办理手续的离职 :若劳动者未按照法律程序办理离职手续,可能被视为违反劳动合同,需承担相应责任。
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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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离职需符合法定程序 :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或双方协商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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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离职不直接导致合同解除 :仍需履行法定义务,可能引发劳动争议。
建议劳动者在离职前与用人单位沟通确认离职流程,避免因程序不当引发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