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员工在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期间合同到期时,用人单位 不得 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具体规定如下:
一、医疗期内劳动合同的存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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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期内劳动合同自动延续
劳动者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医疗期满。即使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也必须延续合同至医疗期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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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期的界定
医疗期根据劳动者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确定,具体分为3个月、6个月、9个月、12个月、18个月、24个月或27个月。
二、医疗期结束后的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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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期结束后的情形
若医疗期结束,劳动者仍不能从事原工作或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但需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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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期结束但未恢复工作能力
若医疗期结束后,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仍不能恢复原工作或从事其他工作,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但需支付经济补偿。
三、特殊情形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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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或工伤 :若劳动者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合同的终止按工伤保险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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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期、产期、哺乳期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劳动合同不得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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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退休不足5年 :此类情形下劳动合同也不得终止。
四、用人单位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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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病假工资
在医疗期内,用人单位应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作为病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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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要求
解除合同前需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并通知工会,且需支付经济补偿。
生病期间合同到期,用人单位 不能直接终止 劳动合同,必须等待医疗期结束且劳动者无法胜任工作后,再依法办理合同解除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