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社保政策及相关法律规定,社保缴纳满15年后的缴费义务需结合参保类型和退休状态综合判断,具体说明如下:
一、职工社保(单位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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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缴费义务
对于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社保缴费是法定义务,需持续缴纳至退休年龄(女工50/55岁,男工60岁)。
即使累计缴费满15年,只要未达到退休年龄,单位仍需按月缴纳社保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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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后待遇
达到退休年龄且累计缴费满15年后,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缴费年限越长,待遇越高。
二、灵活就业人员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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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选择权
灵活就业人员以个人身份参保,缴满15年后可根据经济状况选择是否继续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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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缴费 :可保留缴费记录,退休后按月领取养老金,且缴费年限越长待遇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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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止缴费 :可暂停或终止缴费,但累计缴费年限仍可计算,退休后仍可领取基础养老金(按广州现行政策最低15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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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约束
若停止缴费且未达到退休年龄,将无法享受养老金待遇。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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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缴费年限 :广州医保最低缴费年限已提高至25年,未缴满年限需补缴或转为城乡居民医保(待遇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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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断缴费处理 :社保中断不影响退休后的养老金计算,但可能影响医疗保险待遇。
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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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需持续缴费至退休,单位强制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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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缴满15年后可自主选择是否继续缴费。
建议根据自身就业状态和养老规划,结合经济能力做出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