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先孕在我国是受法律保护的,未婚女性同样拥有生育权利,胎儿在母体内时,其利益在特定情形下受法律保护,例如在遗产继承等情况下,胎儿被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以下是未婚先孕涉及的一些法律权益:
非婚生子女的权利
- 抚养权和抚养费: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包括要求父母对其抚养教育的权利。如果生父或生母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 继承权:非婚生子女在继承其生父母遗产方面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
- 姓名权和受保护权:非婚生子女享有姓名权,并受到生父母保护的权利。
女方的人身权利
- 生育权:未婚女性同样享有生育权利,他人不得非法干涉。
- 健康权:女方在怀孕期间享有特殊保护,任何单位不得因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关系或者聘用合同。
男方的责任
- 抚养义务:如果男方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需要承担孩子的生活费和教育费,一般要支付至孩子年满十八周岁。
- 费用分担:如果女方因终止妊娠所花费的医疗费用与男方有因果关系,可要求男方分担。
未婚先孕虽然本身不违法,但可能会面临一些现实问题,如孩子的户口、抚养费的支付等。建议未婚同居的男女双方尽快办理结婚登记,以保护孩子及女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