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人伤人事件中家属的责任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主要分为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两类:
一、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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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八条,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需责令家属或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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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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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家属是监护人且未尽到监护职责(如未及时治疗或看管),导致精神病人肇事,需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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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犯罪,无论是否为监护人,均需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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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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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原则
精神病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侵权行为需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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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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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人责任 :若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职责(如未及时治疗、看管不力),导致精神病人造成损害,需承担主要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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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属直接责任 :仅当家属以自身行为直接导致损害发生时,才需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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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赔偿范围 :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若精神病人有财产,优先由个人财产赔偿,不足部分由监护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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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考量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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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程序 :行为能力判断必须通过法定的精神疾病鉴定程序,仅凭供述或主观判断无法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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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轻或免除 :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减轻或免除民事责任。
总结 :精神病人伤人时,家属是否承担刑事责任取决于其行为能力状态及监护职责;无论是否负刑责,家属通常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具体责任划分需结合案件事实及司法鉴定结果综合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