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的相关政策,省内异地就医(即跨市就医) 无需备案 ,参保人员可直接在医院结算。以下是具体说明:
一、政策依据与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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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后 (2021年10月8日起),内蒙古范围内所有参加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均可在自治区内任意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无需提前备案,实现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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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内无异地”政策 :参保人在全区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执行与参保地相同的医保报销目录和待遇标准,包括起付线、报销比例等,无需额外备案。
二、特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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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异地就医 :需提前备案,可通过线下医保经办部门或线上渠道办理,备案后按参保地政策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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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人员 :若需转诊至三级医院,需通过指定医院“一站式”办理备案,或通过“内蒙古医保”APP上传《转诊单》。
三、其他注意事项
- 灵活就业人员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等灵活就业人员,需按国家规定缴纳医保费用,同样适用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
内蒙古省内跨市就医无需备案 ,但需注意区分跨省异地就医和普通省内异地就医的不同政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