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期内不得解雇
当员工因重大疾病无法继续工作时,用人单位需依法依规处理,具体可分为以下情形:
一、医疗期内权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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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期规定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医疗期长度与职工实际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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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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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以上的,每满5年增加1个月,直至20年以上为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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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单方解雇
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否则需支付双倍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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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假工资与医疗补助
员工在医疗期内可依法享受病假工资,病假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用人单位还需支付医疗补助。
二、医疗期后的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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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工作能力
医疗期结束后,若员工仍无法胜任原岗位或经调整后的岗位,用人单位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支付1个月工资后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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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解除劳动关系
若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补偿标准通常为员工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
三、特殊情形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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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或严重疾病
若员工患职业病或现有医疗条件下难以治愈的严重疾病,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单位不得解除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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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与赔偿
若疾病与工作相关且经工伤认定,员工可要求单位及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赔偿。
总结流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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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申请医疗期 :员工需提供医疗机构证明,单位按规范给予病假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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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证据 :记录医疗过程、工资发放及单位沟通情况,为后续维权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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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咨询 :涉及复杂情况时,建议通过劳动仲裁或法律途径维护权益。
(引用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