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克拉玛依市用水超计划或超定额时,采用 阶梯水价加价机制 进行处罚,具体标准如下:
一、阶梯水价加价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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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定额/超计划50%(含本数)
水量按 1倍加价 收费。例如,某用户计划用水100吨,实际使用150吨,则超出的50吨按原价加价1倍收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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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定额/超计划50%-100%(含本数)
水量按 1.5倍加价 收费。继续以上例,超出的50吨(即150吨-100吨)按原价加价1.5倍收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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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定额/超计划100%以上
水量按 2.5倍加价 收费。若用户使用200吨,则超出的100吨按原价加价2.5倍收取费用。
二、处罚标准
- 罚款金额 :对超计划/超定额用水行为,可处以 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具体金额根据超量比例和当地政策确定。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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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规则适用于用水单位,居民用水通常按居民阶梯水价执行,与单位标准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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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执行中可能结合当地水资源状况和政策调整,建议用水单位定期咨询当地水利部门获取最新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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