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开药房需遵守的新规定主要涉及药品管理、医保政策、经营资质及服务规范等方面,具体如下:
一、药品管理新规
- 药品追溯码全面覆盖
自2025年1月1日起,全国零售药店(单体/连锁)和医疗机构需通过阿里健康码放心追溯平台实现药品追溯,包括追溯单据上传、验证及大小码关联关系下载,确保应采尽采、应扫尽扫。
- 医保目录调整
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于2025年1月1日正式实施,新增91种药品(含肿瘤、糖尿病等领域的创新药),同时调整了部分药品分类。2月1日起,江苏省等20余省要求药店更换新版药品经营许可证,统一核减部分药品经营范围。
- “双通道”药品管理规范
配备“双通道”药品的药店需通过电子处方中心流转处方,禁止接受纸质处方。医保部门将定期更新“双通道”药品范围,保障患者用药延续性。
二、医保政策变化
- 不网采不结算
河北省等7个省份试点实行“不网采不结算”,2025年1月1日起医保基金仅结算已纳入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的药品。
- 药品报销调整
国家医保局调整了2024年药品目录,部分药品退出医保报销,同时新增慢性病用药等类别。
三、经营资质与监管要求
- 新版许可证
新开办药店无需再履行筹建程序,已开办企业需在2025年10月1日前换发新版许可证,简化流程并提升监管效率。
- 经营范围调整
药品经营许可证对中药材、抗生素原料药等经营范围进行核减,同时细化特殊药品(如精神药品、生物制品)的管理要求。
- 分类分级监管
加强对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的统一管理,规范采购与配送流程,防止药品差错。
四、服务规范与责任
- 过期药品管理
药店需对家庭过期药品实行“三专”管理(专人负责、专册登记、专箱存放),并定期向监管部门报送回收情况。
- 处方药管理
“双通道”药品需通过电子处方流转,普通处方仍需纸质签名,特殊情况需备案。
- 商业健康保险衔接
各地医保部门将探索“惠民保”与基本医保的衔接,减轻患者医疗费用负担。
以上新规旨在提升药品流通安全性、优化医保基金使用效率,并规范药店经营行为。建议新开药店提前了解当地具体实施细则,确保合规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