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医疗保障局、财政厅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生育医疗费用保障工作的通知》,自2024年1月1日起,江西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政策有以下新调整:
一、报销范围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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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
- 最高支付限额由原800元提高至1200元,且不再设起付线,按100%比例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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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分娩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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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及男职工未就业配偶 :起付线取消(0元),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支付比例100%,三级医疗机构90%,最高支付限额按职工医保和大病保险封顶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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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产妇 :起付线取消(0元),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100%,三级医疗机构90%,同样纳入职工医保、大病保险封顶线合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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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重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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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参保
- 2024年及以后出生的新生儿,3岁以内(含3岁)由财政全额资助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实现出生即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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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保障
- 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生育保险范围,参保时同步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和津贴,取消结婚证、准生证等材料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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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流程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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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生育登记、产前检查、医疗费用报销等“一件事”综合办理,办理时长缩短至30个工作日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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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异地就医支持自助备案和一站式结算,覆盖全省2.8万家定点医药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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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策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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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轻家庭负担 :门诊报销限额提升和住院分娩报销比例提高,直接降低生育医疗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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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保障覆盖 :新生儿参保和灵活就业人员纳入保障,扩大了生育保险的受益人群。
以上调整自2024年1月1日起生效,现有政策过渡期内的医疗费用仍按原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