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医疗报销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核流程,具体审核主体和材料要求如下:
一、审核主体与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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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定点医疗机构审核
门诊费用由就诊乡镇卫生院合作医疗窗口初审,需提交《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补偿表》并签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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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定点医疗机构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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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医院直接受理住院报销申请,核算补偿范围内的费用并填写补偿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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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至县级医院的需提供转诊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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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外就医审核
- 市外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就诊需在出院后3个月内提交材料,由区服务中心审核。
二、必备报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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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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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呈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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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医疗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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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户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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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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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发票原件及费用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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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案首页或出院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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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科手术需提供手术情况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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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补充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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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需提供转诊转院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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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报销需户口簿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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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核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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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真实性 :医保部门需核对身份证、发票、诊断证明等材料的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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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合规性 :仅补偿医保目录内的药品、诊疗项目及限额内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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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要求 :门诊需在乡卫生院报销,住院必须先在乡卫生院初诊(转院需批准)。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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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时效 :市外就医需在出院后3个月内提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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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结算 :市内定点医疗机构支持刷卡直接结算。
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范,审核将不予通过,需补正后重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