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异地就医医保报销政策
- 六类人员可办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异地转诊转院人员、异地急诊住院人员和临时外出住院人员。
- 异地转诊就医政策调整:符合异地转诊病种目录及病情标准的参保人员,无需定点医疗机构出具转诊证明,即可办理异地转诊就医备案。
- 临时就医人员待遇政策调整:临时就医人员的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根据医院级别和就医类型有所不同,具体标准见下文详述。
- 异地就医备案管理规定:参加居民医保的大学生在异地联网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时,无需备案审核,即时享受直接结算服务。
异地就医报销政策详述
1. 异地转诊就医和异地急诊抢救
- 起付标准:职工医保1400元,居民医保1750元。
- 报销比例:按本市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下调10%。
2. 非急诊且未转诊临时外出就医
- 起付标准:职工医保1870元,居民医保2000元。
- 报销比例:按本市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下调20%。
3. 长期居住人员
- 门诊:按照本地就医待遇执行(“两病”门诊待遇除外)。
- 住院:按照本地就医待遇执行。
4. 临时就医人员
- 门诊:暂未开通普通门诊统筹、“两病”门诊和门诊高值药品(不含住院期间的门诊高值药品)待遇,门诊慢特病待遇按本地待遇执行。
- 住院:
- 异地转诊就医、异地急诊抢救:
- 一级医院(含未定级):起付标准600元,报销比例70%。
- 二级医院:起付标准1000元,报销比例65%。
- 三级医院:起付标准1600元,报销比例55%。
- 临时外出就医:
- 一级医院(含未定级):起付标准600元,报销比例65%。
- 二级医院:起付标准1000元,报销比例60%。
- 三级医院:起付标准1600元,报销比例50%。
- 异地转诊就医、异地急诊抢救:
异地就医报销流程
- 参保人员携带异地就医医院出具的出院小结、发票、用药明细表、单位出具的异地就医证明到本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报销。
- 对于住院费、药物费等可以直接到就诊医院医保办公室办理结算手续。
异地就医备案指南
- 线上备案: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微信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微信小程序、辽事通APP、葫芦岛政务服务网站等渠道进行备案。
- 线下备案:到本市各级医保经办机构或提供异地转诊备案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办理。
总结
葫芦岛市异地就医医保报销政策根据不同的就医类型和医院级别设定了不同的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以确保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时能够享受到相应的医保待遇。为了方便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提供了多种线上和线下的备案方式。如果您有具体的异地就医需求,建议您详细了解相关政策,并及时办理备案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