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医疗保障政策,省内异地门诊费用 可以报销 ,但需符合相关条件并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具体政策如下:
一、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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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费用
山东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覆盖普通门诊费用,参保人持医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即可直接结算,无需垫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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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费用
同样纳入直接结算范围,按参保地门诊慢特病报销政策执行。
二、适用人群分类及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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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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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在参保地办理异地安置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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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普通门诊费用参照参保地待遇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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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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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出差、探亲等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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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报销比例比参保地同级医疗机构降低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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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销比例与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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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临时外出人员报销比例低于参保地标准,具体比例需以参保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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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支付限额 :一个年度内异地门诊费用与参保地累计计算,达到最高支付限额后不再报销。
四、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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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办理 :通过医保经办机构或线上平台办理异地就医备案,选择就医地并绑定社保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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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结算 :就医时出示社保卡或电子凭证,系统自动完成费用结算。
五、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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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职工 :自2025年4月1日起,工伤职工持社保卡可直接结算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康复及辅助器具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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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 :如在校大学生,按一档成年居民标准执行门诊最高支付限额。
以上政策适用于2025年4月1日之后在山东省内异地就医的职工及居民,具体操作细节可咨询当地医保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