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看病合作医疗是可以报销的,但具体的报销政策和范围会因地区和医保类型而有所不同。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报销情况:
-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农合):
- 普通门诊报销: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可以报销。例如,在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比例为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在镇卫生院就诊报销比例为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 慢性病门诊报销:对于一些慢性病,如高血压、糖尿病等,其门诊治疗费用也可以报销。报销比例一般较高,可达70%左右。
- 特殊疾病门诊报销:部分地区将治疗周期长、费用负担重的特殊疾病门诊费用纳入基金支付范围,如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等,具体报销比例和限额以当地政策为准。
-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 普通门诊报销: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在起付线以上的部分,按照一定比例报销。例如,某地规定起付线为1800元,报销比例为50%。
- 慢性病门诊报销:慢性病门诊医疗费用在起付线以上的部分,按照60%的比例报销。
- 特殊病种门诊报销:特殊病种门诊医疗费用在起付线以上的部分,按照70%的比例报销。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 普通门诊统筹待遇:在职职工门诊免报额度为2000元,即在门诊产生的医疗费用中,超过2000元的部分才会予以报销,报销比例为50%;7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比例是70%;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比例是80%。
- 慢性病门诊报销:一个医保年度内,特殊病种门诊免报额度为400元,符合规定治疗范围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与普通住院待遇相同。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的报销比例、起付线和报销范围等,需要根据当地的政策规定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