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保政策规定,医保定点“小点”的选择数量需根据参保类型和地区政策确定,具体如下:
一、职工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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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数量
职工医保参保人员通常需选择 1家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小点) 作为普通门诊的默认就医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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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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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先确定1家小点(如社区医院),再选择1家大点(如综合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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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城市(如广州)允许在3家指定医院中选择,但需包含1家小点和1家大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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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城乡居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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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及学生
- 需在医保指定的基层医疗机构名单中选择 1家小点 ,再选择1家其他定点医疗机构(大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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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城乡居民
- 仅可选择1家基层医疗机构(小点)作为普通门诊就医机构,无法选择大点。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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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医院类型 :小点通常为社区医院或一级医院,大点为二级、三级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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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具体选点规则可能因城市政策不同存在差异,例如广州允许在3家医院中选择,而其他地区可能限制为2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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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门诊 :参保人员在定点专科医疗机构就医不受选点限制。
建议参保人员根据自身就医需求和地理位置,结合当地医保政策综合选择定点医院。如需进一步确认,可咨询当地医保经办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