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医保局办理门诊特殊疾病(门特)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基本准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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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要求
必须参加当地职工医保或城乡居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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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病范畴
需符合国家或省级医保部门认定的门特病种,如高血压、糖尿病、肝硬化、丙型肝炎、恶性肿瘤等。
二、疾病认定标准(以高血压、糖尿病为例)
(一)高血压病(丙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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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断标准 :需满足2005年《中国高血压防治指南》诊断标准,非同日三次测量血压≥140/90mmH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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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条件 :需具备脑、心、肾、大血管或眼底改变的客观指标(如心电图异常、超声心动图左心室质量指数≥125g/㎡等)。
(二)糖尿病(丙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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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断标准 :需满足糖尿病诊断标准(如空腹血糖≥7.0mmol/L、糖化血红蛋白≥6.5%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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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条件 :需有糖尿病相关并发症(如视网膜病变、肾损害等)。
三、办理流程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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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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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材料:身份证、社保卡、诊断证明、住院病历、检查报告(如病理报告、CT/MRI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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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材料:户口本(未成年人)、1寸照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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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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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带材料至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或定点医院提交申请,填写《特殊疾病门诊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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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医院审核通过后,将材料提交至户籍所在地社保所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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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享受
- 完成备案后,可长期享受门诊特殊疾病报销待遇,无需定期续期。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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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需在参保地完成门特登记备案,跨省异地就医暂不支持联网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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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时效 :部分病种需定期提交病情检查报告(如糖尿病患者的糖化血红蛋白检测)。
以上条件综合了疾病诊断、参保状态及材料要求,具体以当地医保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