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合疗的全称为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简称“新农合”),其定义和特点如下:
一、全称与性质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的医疗保障制度,属于 农民医疗互助共济规则 ,是新型农村社会救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筹资机制
采用 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 的方式筹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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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费 :农民按年缴纳一定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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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扶持 :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部分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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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资助 :各级财政给予补贴。
三、保障内容与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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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范围
主要覆盖门诊、住院及大病医疗费用,通过 大病统筹为主、兼顾小额病赔 ,减轻农民医疗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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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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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使用 :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费用可获报销,未纳入目录的费用需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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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按病种、医疗费用额度等因素确定报销比例,通常个人自付比例低于城市职工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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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发展
该制度于1997年启动试点,2003年全面铺开,2022年起与城乡居民医保合并为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统称“城居保”),实现城乡医疗保障一体化。
四、制度意义
通过 互助共济机制 ,新农合有效缓解了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提高了农村医疗服务可及性,促进了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