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笔迹鉴定费用的承担问题,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可以总结如下:
一、费用承担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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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申请谁垫付
笔迹鉴定费用通常由提出申请的一方先行垫付,无论原告还是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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败诉方承担
预垫付的费用最终由败诉方承担。若申请方胜诉,则败诉方需全额或按比例返还垫付费用。
二、特殊情形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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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责任
若鉴定涉及医疗过错(如误诊导致诉讼),则由医疗机构按比例承担鉴定费用,可能退还患者或家属部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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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诉讼请求
在人身损害案件中,若当事人变更诉讼请求(如增加伤残赔偿),可将原鉴定费用纳入新诉讼请求,由法院根据案件整体情况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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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委托鉴定
法院主动委托的鉴定费用,通常由败诉方承担,但可能根据案件性质调整分担比例。
三、费用返还机制
- 预垫付方可在最终判决生效后申请返还费用,但需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费用合理性。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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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正规机构 :建议通过法院指定或具备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避免因机构不合法导致权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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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证责任转移 :若原告未能完成初步举证(如证明签名真实性),需先自行申请鉴定;若原告胜诉,被告抗辩时费用可能转移。
无法简单判断“谁吃亏” ,费用承担与案件事实、举证责任及诉讼结果密切相关。建议当事人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制定策略,并保留好相关证据以维护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