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医疗保险异地就医政策,起报额度及报销比例如下:
一、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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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急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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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为1500元,超过部分可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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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起付标准仍为1500元,但需提前办理异地就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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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
- 起付标准同样为1500元,超过部分按比例报销。
二、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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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急诊(未达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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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岁以上职工:6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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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岁以下职工:5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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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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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使用个人账户结余 :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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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个人账户结余 :可抵充“自负段”和“共付段”,不足部分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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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
- 60周岁及以上、重残人员、中小学生及婴幼儿:门诊急诊起付标准为300元。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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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支付限额
- 上海医保异地就医的最高支付限额为28万元,超过部分按8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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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材料
- 需提供身份证、社保卡、医疗费用原始凭证、出院小结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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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申请
- 非退休人员需提前在参保地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四、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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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个人账户有结余,可优先抵充自费部分,减少现金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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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医院(如三级医院)的起付标准可能更高,需以实际政策为准。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0-2025年上海医保政策,具体以医保部门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