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并年限,仅转移个人账户
关于居民养老保险(城居保)转移到职工养老保险的合并问题,综合权威信息整理如下:
一、合并条件
-
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要求
- 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55周岁)后,若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含延长缴费至15年),可申请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
-
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处理
-
可选择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缴纳职工养老保险,直至缴费满15年后再申请转入;
-
或直接申请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但需接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待遇标准。
-
二、合并方式
-
个人账户合并
-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入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但缴费年限不合并计算或折算为职工养老保险年限。
-
待遇计发标准
- 转入后按职工养老保险待遇计发,但计算基础养老金时仅考虑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和缴费基数,不累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和补贴。
三、办理流程
-
提交申请
- 向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社保经办机构提交身份证、社保卡、《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申请表》等材料。
-
审核与转移
- 社保机构审核通过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资金并入职工养老保险,系统自动更新缴费年限记录。
四、注意事项
-
重复缴费处理
- 若同一时间段内同时缴纳两种保险,需办理退费手续,避免重复缴费。
-
退休年龄限制
- 城居保需达到法定退休年龄(59周岁)后才能办理转入手续,职工社保需缴满15年。
-
医疗保险合并
- 医疗保险不可重复享受,需选择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但个人账户资金可累计计算。
五、特殊情况
-
职工社保缴费年限不足15年 :需等到职工社保缴费满15年后再申请转入,无法直接转为城居保。
-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超过15年 :无需转入职工社保,可继续享受城居保待遇。
通过以上方式,居民养老保险与职工养老保险的转移合并需结合年龄、缴费年限及待遇需求综合判断,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社保机构获取最新政策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