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保与城乡居民医保是两种不同的医疗保险制度, 不能同时参保 。若已缴纳职工医保,需先停止职工医保,再参保城乡居民医保。以下是具体操作步骤和注意事项:
一、停止职工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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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操作
由原单位办理职工医保暂停参保手续,需通过当地医保平台(如鄂汇办APP、福建医疗保障小程序等)提交暂停参保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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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操作
若单位未办理,可登录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平台(如“闽政通APP-医保服务-家庭共济”或当地医保小程序),申请暂停职工医保。
二、参保城乡居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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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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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当地医保官方APP(如“福建医疗保障”微信小程序)或政务平台(如“闽政通”APP)办理参保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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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实名认证后,选择户籍或居住地街道办事处的参保登记点,缴纳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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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办理
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社区(行政村)或银行医保e站办理参保登记。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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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时间
城乡居民医保通常每年缴费一次,需在当年缴费期内完成缴费,过期后无法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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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衔接
停止职工医保后,次年1月起开始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缴费后即可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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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共济功能
若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有结余,可通过家庭共济功能为家庭成员(如配偶、父母、子女等)代缴城乡居民医保费,需完成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授权。
四、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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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复参保问题 :若已缴纳城乡居民医保,需先解除职工医保,避免重复缴费。若重复缴费,需向医保部门申请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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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成员管理 :被邀请为家庭共济账户的临时成员可代缴医保费,但无法享受家庭共济账户的其他权益,需尽快完成实名认证转为正式家庭成员。
建议办理前通过当地医保部门官网或官方APP核实最新政策,不同地区具体操作可能略有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