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等级、费用类型及参保人员类别差异显著,住院最高支付比例达85%,门诊统筹支付比例最高60%,年度限额7万元。 具体规则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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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
三类收费医疗机构起付线100元,报销85%;二类县级400元报销75%,二类省市级500元报销70%;一类机构1000元报销60%。省内就医不降比例,跨省转诊或急诊下调5%,未备案自行跨省就医下调15%。乙类药品自付5%,诊疗项目自付10%,国产/进口耗材分别自付10%/20%。 -
门诊待遇
普通门诊在二类、三类机构无起付线,分别报销55%、60%;一类机构起付80元/次,报销45%。“两病”(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报销60%,年度限额高血压260元、Ⅰ型糖尿病480元、其他糖尿病360元。46种门诊慢特病全省统一准入标准。 -
异地与特殊群体
备案跨省长期居住不降比例,学生寒暑假垫付后回校报销。新生儿出生90天内参保可追溯报销,断保后再参保需补缴并面临等待期。
提示:报销比例受政策调整影响,建议参保前确认最新细则并按时缴费,避免待遇中断。合理选择医疗机构类型可最大化报销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