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医疗类型、参保人群及医疗机构级别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普通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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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报销比例为55%,不设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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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病种门诊
符合规定的重症慢性病门诊费用报销比例为70%。
二、住院费用报销比例
(一)市内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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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含未定级)
报销比例90%,起付标准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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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
报销比例80%,起付标准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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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
报销比例70%,起付标准1000元。
(二)市外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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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
报销比例60%,起付标准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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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外一级/二级
报销比例和市内一级/二级标准一致。
三、退休人员特殊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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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周岁以下退休人员 :1300元起付标准,报销比例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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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周岁以上退休人员 :1300元起付标准,报销比例80%。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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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额补充医疗保险
超过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7万元)部分,报销比例不低于80%,年度封顶线1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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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参保激励政策
连续参保年限每增加1年,报销比例最高提高1个百分点,最高达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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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共济保障
累计起付标准200元,最高支付限额2500元,在职职工65%、退休职工70%、三级医疗机构60%。
五、政策调整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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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医保待遇进一步优化,市内住院报销比例普遍提高(如一级90%、二级80%),市外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仍为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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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预计继续提高连续参保报销比例,具体细则需以官方公告为准。
以上信息综合了政府公开文件及医保政策调整内容,实际报销比例以参保时最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