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医保门诊报销要求如下:
一、门诊统筹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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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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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5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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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4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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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按自然年度连续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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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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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在职职工70%,退休人员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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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在职职工60%,退休人员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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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在职职工50%,退休人员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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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支付限额:在职职工2700元/年,退休人员31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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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范围
- 包括门诊挂号费、诊查费、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药品费等医保目录内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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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规定
- 门诊抢救费用纳入住院费报销;门诊死亡按住院待遇处理。
二、门诊慢特病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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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种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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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病:如高血压、糖尿病等6种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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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疾病:如恶性肿瘤、地中海贫血等6种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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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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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慢特病: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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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疾病: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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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限额
- 单病种最高支付限额与普通门诊统筹合并计算,具体以政策为准。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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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医疗机构选择
- 基层医疗机构(二级及以下)为首选,转诊至上级机构需办理转诊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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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结算
- 实行前台即时结算,个人自付部分由医保基金和商业保险机构按比例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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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
- 门诊统筹年支付限额等具体标准以2025年最新文件为准。
以上政策综合了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的报销规则,参保人员需根据自身参保类型和就医情况享受相应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