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规定病种报销规定如下:
一、门诊统筹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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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与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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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门诊:在选定的二级或以下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政策的门诊费用800元以内按50%报销,年累计报销限额4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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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对未纳入门诊慢特病的糖尿病、高血压患者,其相关药物纳入门诊保障范围,支付比例达5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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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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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门诊:2023年各地支付限额不低于350元,具体以当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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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根据病种不同,报销比例不低于50%-90%,合并多种病种时按最高支付限额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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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门诊慢特病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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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种范围
- 包含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慢性肾功能衰竭透析等11种门诊特殊疾病和26种门诊慢性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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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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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疾病(如恶性肿瘤、糖尿病等)报销比例8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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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个病种叠加时,按最高支付限额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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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支付限额
- 个人+大病保险基金累计支付最高限额40万元(低收入人口60万元封顶)。
三、住院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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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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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保:扣除起付线后,政策范围内费用按70%-90%报销(如三级医院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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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个人自付8000元以上部分按60%报销(职工医保35万元封顶,居民医保40万元封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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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 不同级别医院差异较大,例如三级医院起付线1200元,二级医院500元等。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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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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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异地就医实行免备案,直接结算;省外就医需备案后按比例报销(如三级医院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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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疾病就地急救可先住院治疗,费用纳入后续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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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结算
- 门诊、住院费用可通过医保定点机构前台即时结算,个人仅需支付自付部分。
以上政策综合了2023-2025年襄阳市医保调整内容,具体执行以当年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