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省职工互助保障的加入条件,综合不同险种的规定如下:
一、基本参保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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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要求
需在16至60周岁之间,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以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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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要求
需身体健康,未患重大疾病(如癌症、肾衰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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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方式
必须通过所在单位工会统一组织集体参保,个人无法单独申请。
二、不同险种的补充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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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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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对象 :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女性未满55周岁,男性未满6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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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限制 :未患癌症、慢性肾衰竭、重大器官手术等六类重大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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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比例 :单位需满足80%以上在职职工参保,50人以下单位需全员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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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医疗互助保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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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对象 :与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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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范围 :覆盖住院医疗费用、住院津贴等,具体以合同条款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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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职工爱心互助保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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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对象 :纳入全国工会帮扶系统的困难职工(含深度、相对困难及意外致困职工),需提供困难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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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限制 :已患六类重大疾病的困难职工,不再享受重大疾病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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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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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责任 :单位需定期提交参保材料(如会员名单、申请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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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流程 :通过单位工会提交申请,审核通过后自动参保,无需个人缴费。
以上条件综合自广东省职工保障互助会及各地具体实施细则,建议参保前咨询单位工会或相关部门确认最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