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居民医保门诊两病报销流程及注意事项如下:
一、报销对象与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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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要求
需参加永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且已办理门诊慢性病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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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病范围
仅限高血压、糖尿病两种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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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药要求
需在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含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使用医保目录内药品。
二、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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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备案
未备案患者需到永城医保中心一楼慢病门诊办理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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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医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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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身份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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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开具两病诊断处方后,通过医保系统直接结算,个人自付部分使用现金、微信/支付宝或医保卡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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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限额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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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血压 :年度支付限额400元(含普通门诊统筹350元),按季度限额150元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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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尿病 :年度支付限额450元(含普通门诊统筹350元),按季度限额225元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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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病叠加时,年度总限额为500元(含普通门诊统筹3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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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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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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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带量采购药品按100%报销;非集中采购药品,一类管理患者报销60%,二类管理患者报销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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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病(33大类49种病种)按90%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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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明细要求
需提供门诊费用明细清单、诊断证明、病历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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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其他待遇的关系
两病门诊待遇与普通门诊统筹待遇合并计算年度限额,不可叠加享受门诊特殊病待遇。
四、常见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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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周期 :次月1日起生效,按年度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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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办要求 :代人办理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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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处理 :若年度限额用完,次年需重新评估病情调整待遇。
如需进一步确认,建议拨打永城医保热线或前往医保中心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