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河池的医保质保金规定主要涉及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计入办法和调整。以下是关于广西河池医保质保金规定的相关信息:
医保个人账户计入办法调整
- 在职人员:从2023年1月1日起,个人账户划入比例由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3.5%调整至2%。
- 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划入比例由上年度12月份领取养老金或退休费金额的3%调整至2022年度全市所有退休人员平均基本养老金的2.5%。
门诊共济保障改革
- 普通门诊统筹:实现了职工普通门诊统筹保障制度从无到有的转变,设立统筹基金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
- 起付标准:在一个参保年度内,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为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发生的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累计达到600元。
- 支付限额:在职人员每年1200元,退休人员每年1800元。
这些规定旨在提高医保基金的使用效率,减轻参保人员医疗费用负担,并实现制度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