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移接续
外省社保合并可通过以下流程办理,具体步骤和注意事项如下:
一、合并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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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状态要求
需在转入地(新就业地)正常参保,且原参保地(户籍地或原工作地)的社保关系需处于终止或转移接续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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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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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满16周岁,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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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境内有稳定就业或灵活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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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在多地重复参保(部分地区已实现全国统筹,可忽略此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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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办理流程
(一)新参保地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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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社保关系
在转入地社保机构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保关系的参保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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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转移接续
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原参保地缴费凭证等材料,向转入地社保机构提交《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或《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
(二)原参保地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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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与资金转移
原参保地社保机构收到转入地联系函后,需审核缴费记录,清理欠费并办理养老保险基金划转,终止原参保地参保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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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送转移信息
完成转移后,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向转入地发送《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
(三)新参保地完成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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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转移资金
新参保地社保机构在收到转移资金后,需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参保登记、待遇接续等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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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重复账户
保留一个社保账户,其他账户关系清理,个人账户储存额退还本人。
三、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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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材料 :身份证、户口簿、原参保地缴费凭证、转移接续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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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材料 :工作证明、居住证(非户籍地参保)等可能需要的文件。
四、办理时效
- 整个流程通常需 15个工作日 完成,具体时间可能因地区政策或材料审核进度有所差异。
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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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差异 :不同省份对社保转移接续有具体规定,建议提前咨询两地社保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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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管理 :转移后保留原参保地账户需符合当地政策,部分地区强制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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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计算 :个人账户储存额退还,缴费年限不重复计算。
六、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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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参保 :若在省内多地参保,需通过当地社保APP(如“掌上12333”)申请账户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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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退休后若跨省流动,需以户籍地或待遇领取地为参保地办理。
通过以上步骤,可规范完成外省社保合并。若需进一步确认具体操作,建议联系当地社保机构获取最新政策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