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近年生育津贴政策调整,主要变化如下:
一、生育津贴计算标准
-
计发基数
以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天作为日标准,从职工参保当月开始计发至产假结束。
-
计发天数
-
正常生育 :98天产假(含难产、多胞胎附加产假);
-
流产生育 :未满4个月流产15天,满4个月流产42天;
-
政策调整 :自2024年8月1日起,妊娠满7个月以上生产或引产的,生育津贴延长至98天。
-
-
津贴与工资关系
-
若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差额由用人单位补足;
-
若高于本人工资,超出部分归用人单位所有。
-
二、申领条件
-
参保要求
-
职工需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满9个月(部分地区调整为12个月);
-
用人单位需依法履行缴费义务,缴费中断可能影响津贴申领。
-
-
生育合规性
- 需符合国家和河南省计划生育政策,未办理生育登记或生育行为违法的,无法申领。
三、其他注意事项
-
津贴发放方式
-
直接发放给职工本人,无需职工主动申请;
-
部分城市(如开封)支持“一次没跑直接到账”,简化申领流程。
-
-
特殊情况处理
-
参保不足9个月的分娩,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支付;
-
男职工配偶无工作单位且符合政策生育的,费用由职工医保基金支付50%。
-
四、政策依据与咨询渠道
-
主要依据 :《河南省职工生育保险办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
-
咨询渠道 :可通过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或官网查询具体操作指南。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1-2025年河南省生育津贴政策调整内容,确保涵盖最新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