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社保政策规定,广东的社保可以转回广西继续缴纳,具体流程和注意事项如下:
一、转移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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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要求转移 :需由参保人本人或委托他人提出转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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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已有社保账户 :接收地(广西)需已建立社保账户,且参保人需在该地有稳定就业或居住证明。
二、转移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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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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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广东社保局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和《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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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带上述凭证至广西当地社保局提交转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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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与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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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社保局审核通过后,会向广东社保局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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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社保局收到函件后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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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账户
- 在广西重新参保后,需办理与原广东社保的合并手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五险一金将合并到新账户中。
三、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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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明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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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凭证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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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证明 :辞职证明(若转移原因包含失业)。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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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累计 :转移过程中,缴费年限不会中断,可连续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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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政策差异 :不同城市具体操作流程可能略有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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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办理 :可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委托书及双方身份证件。
五、办理时效
- 整个转移过程通常需15个工作日左右,具体以当地社保局审核为准。
建议办理前通过广西和广东当地社保局官网或线下渠道确认最新政策,避免遗漏材料或跑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