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医保在外省的使用情况需根据具体政策判断,主要分为以下方面:
一、医保个人账户跨省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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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共济功能
自2024年12月2日起,全国范围内开通了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试点,包括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用于近亲属缴纳居民医保、支付医疗费用等。
- 覆盖范围 :目前全国已有11个省81个统筹区开通此功能,包括河北、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北、重庆、四川、贵州、西藏、甘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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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方式
参保人可通过医保中心开立个人医保钱包账户,实现资金跨省转移、代缴医保费及医疗费用结算。
二、异地就医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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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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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需在就医地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备案后按参保地政策享受联网直接结算,报销比例不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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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人员 (如转诊转院、异地工作、就学等)需单独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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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范围
医保目录内的门诊、住院等费用可联网直接结算,起付标准、支付比例等执行参保地政策。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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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购药 :医保卡目前无法在异地直接购药,需返回参保地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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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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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情况可就近就医,凭据回参保地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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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异地居住人员需按参保地规定办理居住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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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甘肃省医保个人账户已实现跨省共济,异地就医需根据居住或工作状态备案后结算。若需异地购药,建议通过线上渠道咨询当地医保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