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门慢门特病种最新政策已明确覆盖61个病种,其中26个需定期续期、35个长期有效,并优化了多病种叠加报销、基层认定便利性及三级医院报销比例等核心权益。
-
病种分类与有效期
门特病种分为一类、二类、三类,其中26个病种需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办理续期,逾期按首次申请处理;其余35个病种(如慢性肾功能不全)长期有效,无需续审。 -
报销待遇升级
- 多病种叠加:同时患多种门特病种时,以最高限额病种为基数,每增加一个病种可叠加30%额度(部分病种单列计算)。
- 支付比例:一类门特在三级医院报销比例达90%,二类、三类分别为80%和75%;恶性肿瘤放疗等7类重症按90%支付至限额。
-
申请与选点简化
- 就近认定:高血压、糖尿病等病种可在基层医疗机构直接认定,无需二级以上医院。
- 选点规则:参保人可选定最多3家定点机构(含市外),通过“粤医保”小程序线上办理,异地就医支持五类病种跨省结算。
-
三级医院限制调整
2024年4月起,恶性肿瘤放疗/化疗等一类门特仅限三级医院认定和治疗,二级及以下机构不再具备资格,需重新选点。
提示:参保人应及时通过官方渠道查询资格名单,确保病种续期与选点匹配,以最大化享受医保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