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居民医保参保所需材料根据参保对象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基础材料(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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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户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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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周岁以下人员需提供户口簿(含所有成员资料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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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周岁以上人员需提供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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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退军人需提供退伍或转业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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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 一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2张(第二代身份证用户无需提供)
二、特殊群体补充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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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对象
- 需提供《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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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收入家庭老人
- 需提供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未享受养老金或退休金待遇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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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度残疾人
- 需提供残联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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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随迁子女
- 需提供父母暂住证、原籍户口簿、外出务工证明及教育部门相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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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
- 需提供出生证明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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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标准 :非从业人员每人每年缴纳100元,低保二类人员不缴费,低保三四类人员每人每年缴纳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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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需到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社区(行政村)或银行医保e站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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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时间 :职工医保当月缴费次月生效,城乡居民医保通常需缴费后次年1月生效
以上材料需根据当地政策调整,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