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
根据2023-2024年南阳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异地报销比例及细则如下:
一、普通门诊报销
- 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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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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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定点医院: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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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定点医院: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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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定点医院:55%
- 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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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10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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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定点医院:20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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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定点医院:50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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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定点医院:700元/次
- 年度限额
每人每年80元
二、住院报销
- 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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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85%(职工)/95%(建国前参加工作老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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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65%(职工)/97%(老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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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75%(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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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三级医院90%、二级医院95%、一级医院100%
- 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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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1700元/年(职工)/1100元/年(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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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1100元/年(职工)/800元/年(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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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800元/年(职工)
-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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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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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15万元
三、其他特殊说明
- 门诊慢性病、门诊特药等待遇
包含在基本医保范围内,按相关病种政策报销。
- 异地就医结算
符合条件的医疗费用由医保基金与医疗机构直接结算,简化就医流程。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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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时间 :2023年12月31日前参保缴费的居民,待遇延续至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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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 :医保政策可能动态调整,建议通过官方渠道确认最新细则。
以上信息综合自南阳市医疗保障部门发布的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