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违反劳动纪律被单位除名的职工,其除名前的连续工龄与重新就业后的工作时间,可以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
1. 除名与开除的区别
- 除名:单位内部管理职工的一种手段,因一般原因不在单位工作的人员,其名字会被从职工名册中除去。除名前后的工龄可以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 开除:单位对职工的最高行政处分,工龄只能从重新就业或刑满释放后重新计算。
2. 视同缴费年限的适用条件
- 除名前未受过开除处分,且未被判刑的职工,其除名前的连续工龄可以与重新就业后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
- 如果曾被开除或判刑,工龄需从重新就业或刑满释放后重新计算。
3. 视同缴费年限与实际缴费年限的关系
- 视同缴费年限指参保职工实际缴费年限之前的连续工作年限,可以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养老金。
- 实行个人缴费制度前,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可视为缴费年限。
4. 实际操作中的注意事项
- 除名前未缴纳养老保险的时间不能视同缴费年限。
- 重新就业后,应及时建立或接续社会保险关系,以免影响养老金待遇。
总结
除名职工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其除名前的连续工龄与重新就业后的工作时间可以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建议职工在重新就业后及时办理社保接续手续,确保养老金权益不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