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医保起付标准根据参保类型和医疗机构级别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职工医保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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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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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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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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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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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非职工):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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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计算机制
同一参保人在不同医疗机构就医时,起付线按累计金额计算,未达标准则需自付,超过后按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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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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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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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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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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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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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报销比例再提高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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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居民医保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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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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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标准: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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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机构(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65%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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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病专项政策
- 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报销比例75%,不设起付线,年度支付限额1000元(合并两病及使用胰岛素治疗年度限额1200元)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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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支付限额 :职工医保在职职工4500元/年,退休人员5500元/年;居民医保无统一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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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覆盖范围 :包括定点零售药店门诊费用,执行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报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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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标准 :职工医保个人缴费比例2%,灵活就业人员7%
以上政策适用于2025年淄博市医保体系,具体以最新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