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流产报销比例根据流产月份和生育方式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门诊流产医疗费报销标准
-
妊娠不满4个月流产
定额报销150元
-
妊娠4个月以上流产或引产
定额报销800元
-
其他相关项目
-
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160元
-
绝育手术:1000元
-
复通手术:2000元
-
二、生育津贴计算标准
生育津贴按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公式为:
$$
\text{生育津贴} = \frac{\text{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 \times \text{产假天数}
$$
其中产假天数根据生育情况确定:
-
满7个月生产或流产:90天
-
满3个月不满7个月:42天
-
不满3个月流产:14天
-
剖宫产增加15天
-
多胞胎每多一个婴儿增加15天
三、注意事项
-
报销比例 :门诊流产医疗费实行定额报销,无比例限制。
-
参保要求 :男职工仅在其配偶未就业时才能申请,且报销比例为生育医疗费标准的50%。
-
其他费用 :生育产前检查费可报销1000元。
以上信息综合了淄博市最新社保政策,具体操作需以社保部门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