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自来水收费实行阶梯水价与分类定价相结合的模式,居民用水分为三档,非居民与特种行业单独计费,价格公开透明且具备节水引导作用。以下是具体收费标准和相关要点:
一、居民阶梯水价
- 第一阶梯:年用水量144立方米及以下,综合单价3.35元/立方米,包含基本水价、污水处理费和城市附加费。
- 第二阶梯:年用水量144-204立方米,综合单价4.35元/立方米,超出部分单价上调约30%。
- 第三阶梯:年用水量超过204立方米,综合单价7.35元/立方米,价格约为第一阶梯的2.2倍。
(注:户籍人口超过4人的家庭,每增加1人,年阶梯水量基数增加36立方米。)
二、非居民用水
非居民用户(如企事业单位)综合单价为5.02元/立方米,包含基本水价3.62元和污水处理费1.40元。学校、养老机构等执行居民水价的非居民单位,单价为3.55元/立方米。
三、特种行业用水
洗车、洗浴、船舶等高耗水行业执行15.76元/立方米的高单价,通过价格杠杆限制水资源浪费。
四、其他注意事项
- 阶梯水价以自然年(每年10月至次年9月)为计费周期,水量不跨年累计。
- 低保家庭可凭相关证件申请不执行阶梯水价,按优惠价2.80元/立方米计费。
- 用户可通过供水公司营业厅或政务服务中心查询实时水费明细,发现异常用水可检查表后管道或联系专业人员排查漏水。
烟台市通过差异化的水价政策,既保障了居民基本用水需求,又强化了企业和个人的节水意识。建议用户定期关注用水量,合理规划节水措施,降低生活成本的同时为城市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