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民水民电收费标准如下:
一、居民生活用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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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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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价:3.8元/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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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备井用户:2.03元/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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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
- 城乡低保户、农村五保户:每月15千瓦时免费用电量
二、居民生活用电标准
烟台实行阶梯电价制度,分三档计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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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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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量:210千瓦时及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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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价:0.5469元/千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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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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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量:210-400千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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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价:0.5969元/千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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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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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量:400千瓦时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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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价:0.8469元/千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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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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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0.196875分钱/千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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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0.62分钱/千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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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0.1分钱/千瓦时
执行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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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对象: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直接抄表、收费到户的城乡居民用户(“一户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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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表分户用户需逐步归并为一个房产证明
周期与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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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梯电价按年度执行,年分档电量按月度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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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分档电量以电力公司抄表数据为准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3-2025年烟台市官方发布的电价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