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最新政策,病退制度已全面取消,取而代之的是 病残津贴 ,其核心变化如下:
一、政策调整的核心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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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年龄限制
旧政策要求男性50岁、女性45岁且累计缴费满15年方可申请病退,新政策取消年龄限制,任何年龄只要经医疗机构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均可申请病残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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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缴费门槛
旧政策需累计缴费满15年,新政策放宽至缴费满1个月即可申请,待遇与缴费年限挂钩(每多缴1年多领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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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计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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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5年 :领取12个月病残津贴,金额与缴费基数、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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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5年 :先领取基础养老金,剩余年限每满1年增加3个月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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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渡期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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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离退休不足5年的人员可获全额病残津贴(含基础、个人账户及过渡性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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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5年的人员仅领取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需退休后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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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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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残津贴与正常退休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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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残津贴不享受过渡性养老金,且通常比正常退休金低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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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55岁张先生缴满20年社保,因病致残后每月可领3000元(含基础养老金),低于正常退休后的全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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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保障
- 原政策中“工龄满10年”的限制已取消,灵活就业人员及非国有企业职工同样适用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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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需提供医疗机构有效医疗资料(原件或复印件)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书。
三、政策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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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覆盖范围 :更多人(尤其是50-55岁群体)将提前获得收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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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现多缴多得 :长期缴费者待遇更高,鼓励持续参保。
以上政策调整旨在简化申请流程,增强养老金制度的公平性,但需注意病残津贴待遇低于正常退休金的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