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住院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医疗机构等级及年龄等因素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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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与分段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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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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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300元起付,报销82%-93%(根据医疗费用分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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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500元起付,报销8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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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1000元起付,报销8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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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病床:100元起付,报销8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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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年度多次住院时,起付标准依次减100元,三级医疗机构最低不低于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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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 :与在职职工相同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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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前老工人 :起付线1万元,报销比例达9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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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疾病与门诊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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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结核、精神病等特定疾病无起付线,报销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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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大病、门诊慢性病、血友病等专项治疗有额外报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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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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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与分段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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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居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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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500元起付,报销5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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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300元起付,报销5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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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无起付标准,报销6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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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及未成年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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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报销50%,二级医院60%,一级医院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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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元以上部分报销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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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周岁以上老年人 :
- 三级医院报销55%,二级医院60%,一级医院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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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城镇居民 :
- 三级医院报销50%,二级医院55%,一级医院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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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医疗费用报销
- 门诊大病、门诊慢性病、血友病等专项治疗有独立报销政策,例如门诊大病免起付,报销80%-85%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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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封顶线 :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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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外住院 :个人自负10%后按市内标准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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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费用 :普通门诊200元内自费,社区医院报销60%-65%
以上政策综合了2021-2024年最新调整,具体执行以2025年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