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属或法定继承人领取
社保交满了15年后人去世,其个人账户中的余额 可以 由家属或法定继承人领取。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 准备必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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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医学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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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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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死者的关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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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人员或办理人的社保卡等相关资料
- 提交申请 :
- 带齐上述材料到社保局申请办理
- 结清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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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局会根据申请结清死者的账户本金和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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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纳款项一次性退还给其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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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费部分则划入统筹基金
- 领取额外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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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个人账户余额外,家属还可以申请领取一定数额的丧葬费以及抚恤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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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葬费的标准通常是一次性发放3个月社会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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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恤金的具体标准可能因地区和政策而异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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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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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死亡后,其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可以全部依法继承。
注意事项
- 如果家属隐瞒不报,继续领取养老金,这属于违法行为,不仅多领的钱要全部退回去,还可能面临罚款。
建议家属在办理此类事宜时,务必按照法律规定和社保局的要求准备齐全材料,并咨询当地社保局了解具体的领取流程和待遇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