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在职人员住院医保报销规则如下:
一、报销范围
参保人员需在个人选择的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含中医医院和A类医院)发生的住院费用可获报销。
二、报销比例与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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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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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住院:1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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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续住院:每次6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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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0%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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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80%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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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70%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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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分档
以三级医院为例,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分三个档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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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万元以下:在职85%、退休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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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万-4万元:在职90%、退休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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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万元以上:在职95%、退休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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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自负段与封顶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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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负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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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急诊:500元/年(2025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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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15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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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负金额超过后,剩余部分按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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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顶线
2024年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63万元,超过部分继续按80%比例报销。
四、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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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垫付
优先使用个人账户当年结余资金支付,不足部分进入自负段。
- 例如:30岁职工个人账户有3万元结余,在三甲医院住院2万元,可报销1.85万元(2万-1.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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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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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员:医保缴费卡、身份证、个人养老保险缴费凭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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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医保缴费卡、身份证、退休审批表及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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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申请
出院时持住院通知单、诊断证明、费用发票等材料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
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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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需提前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按参保地政策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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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支付限额 :超过63万元部分需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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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急诊 :部分药品、诊疗项目可能不在医保目录内。
以上规则综合了2023-2025年最新政策,具体以医保局官方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