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自费是指在医疗费用中, 完全由个人承担且不在医保报销范围内的费用 。具体包括以下情形:
一、医保目录外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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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费用
丙类药品(如部分进口药、特效药)及医保目录外的西药、中成药均不在报销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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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疗项目与医疗服务设施
未纳入医保目录的手术、特殊检查(如CT、核磁共振)、住院床位等费用需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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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外特药
需医生处方且不在医保目录内的特殊药品,需自行购买。
二、医保目录内的自付部分
在医保报销范围内,自付费用分为两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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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付一 :低于起付线金额或超过封顶线后,患者需自行承担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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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付二 :乙类药品中按比例(通常10%-30%)由患者承担的费用。
三、其他自费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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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端医疗服务 :如特需病房、国际部诊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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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必要医疗项目 :如美容整形、牙科治疗等。
四、费用计算示例
若某次医疗费用为5000元,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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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元为医保目录内可报销费用(如甲类药品、住院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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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元为自费费用(如丙类药品、部分乙类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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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200元为起付线以下或封顶线以上的自付部分
注意 :医保报销需在定点医疗机构或药店进行,自费部分需全额自付,商业医疗保险可能对部分自费项目有补充报销。
以上内容综合了医保政策中对自费费用的定义及分类,帮助明确医保报销边界。